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施劍松)北京市體育局日前發布《北京市青少年校外體育培訓機構準入審查工作指南》,對青少年校外體育培訓機構的從業人員資格、培訓場地配置、培訓內容設計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指南》規定,青少年校外體育培訓機構應配備運營管理人員、執教人員、教研及教管人員等,線下培訓機構還應配備場地維護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其中,青少年校外體育培訓機構專職體育執教、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且數量應滿足培訓需要。
北京市體育局要求開展高危體育項目的青少年校外體育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職業資格。培訓材料研發人員應具備項目相關行業資質證書或專業能力證明。其他人員應具備崗位相關資質證書或專業能力證明。從事青少年校外體育培訓的執教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高等教育學歷或中等以上職業教育學歷,并在體育教練員職稱證書等八種規定證書中至少持有一種。
對于場地要求,《指南》規定,線下青少年校外體育培訓機構應自有或租賃與培訓類別和規模相適應的場所。線下體育培訓機構開展青少年校外體育培訓,開展培訓教學的場地面積應不少于100㎡。棋牌類體育項目每班次培訓的人均培訓面積不小于3㎡,其他體育項目每班次培訓的人均培訓面積不小于5㎡。
北京市體育局要求,青少年校外體育培訓機構應堅持“健康*”導向,注重健全人格培養,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體育精神融入青少年體育培訓全過程,培訓內容設計應抵制“應試體育”思維,以提高身體素質、增強體質健康、提升運動技能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線上培訓機構應當具備信息儲存功能。平臺上的培訓內容及相關數據信息須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學的影像須留存至少6個月;用戶行為日志須留存1年以上。線上平臺應當具備護眼功能和家長監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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